****受****委托,对**市****开发区雨水管网工程(龙康大道郭大岷段、华丰路西侧(龙康大道-白沙大道)段、太行南路与龙飞街交叉口)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4月3日15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四楼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开发区雨水管网工程(龙康大道郭大岷段、华丰路西侧(龙康大道-白沙大道)段、太行南路与龙飞街交叉口)
2.建设地点:**市****开发区。
3.工程概况:龙康大道郭大岷乡村段雨水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原路面,铺设D800承插口钢筋混凝土排水Ⅱ级管,D300承插口钢筋混凝土排水Ⅱ级管,砖砌Ф1500圆形检查井,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平箅式双箅雨水口,恢复路面等工程。
华丰路(龙康大道-白沙大道)西侧雨水工程及太行南路接通龙飞街雨水工程,工程地点:华丰路(龙康大道-白沙大道),太行南路与龙飞街**;工程内容: 太行路与龙飞街**,铺设D800承插口钢筋混凝土排水Ⅱ级管,D300承插口钢筋混凝土排水Ⅱ级管(支管),砌筑圆形检查井,砌雨水口,道路拆除及恢复等工程;华丰路(康大道-白沙大道):铺设D1200承插口钢筋混凝土排水Ⅱ级管,D300承插口钢筋混凝土排水Ⅱ级管(支管),砌筑矩形检查井,砌筑雨水口,道路拆除及恢复等工程等。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招标控制价为:****807.24元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定标时间:2026年4月3日15时0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4MA9LQCB230
中标价:****213.87元
项目经理:张亚蒙
证书编号:豫241****21503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公司;因信用问题,未通过核查。
四、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4月4日-2026年4月8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地址:**市**区马投涧镇龙康大道中段**
联系人:马洪涛
联系电话:136****3309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示范区****中心C区4层
联系人:高凯、马肖莉
电话:0372-****212、150****6688
邮箱:****@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市**区马投涧镇龙康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志鹏
联系电话:155****1435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