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医医院委托安徽寰亚公司代理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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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26-04-03T15:35:33

****委托****代理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请登录**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司官网报名,欢迎投标!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8万元/年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半年度付款。中标供应商依据本合同约定完成半年的维保服务后,依据分项中标价格和实际服务设备数量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并同时提供该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维保服务报告、维保记录、维修记录等资料,采购人收到发票并确认资料齐全后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维保服务费。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点地点
3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采用“1+1+1”形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主要服务内容无变化,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计包含电梯21台,其中包含门诊综合楼垂直电梯5台,扶梯4台,住院综合楼垂直电梯8台(其中4台从2026年9月起维保),规培楼垂直电梯4台。拟采购一家维保单位对上述所有提供全包服务,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劳务以及所有非人为损坏的电梯零部件(包含曳引主机、曳引绳、控制柜内主板、变频器、门机、电梯内空调系统以及电梯内照明系统等全部零部件)。

三、维保清单

序号 使用地点 层数 数量 品牌 规格型号 设备类型 使用编号 安装年度
1 中医医院 1-2层东自动扶梯 1 通力 TM110-100-30 自动扶梯 **** 2015.****.16
2 中医医院 1-2层西自动扶梯 1 通力 TM110-100-30 自动扶梯 门诊扶梯1-2西 2015.****.16
3 中医医院 2-3层东自动扶梯 1 通力 TM110-100-30 自动扶梯 门诊扶梯2-3东 2015.****.16
4 中医医院 2-3层西自动扶梯 1 通力 TM110-100-30 自动扶梯 门诊扶梯2-3西 2015.****.16
5 中医医院 4层4门 1 富士 TBJ1600/1.0-JXW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门诊1号客梯 2013.5.23
6 中医医院 4层4门 1 富士 TBJ1600/1.0-JXW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门诊2号客梯 2013.5.23
7 中医医院 5层5门 1 富士 TBJ1600/1.0-JXW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门诊3号客梯 2013.5.23
8 中医医院 5层5门 1 富士 TBJ1600/1.0-JXW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门诊4号客梯 2013.5.23
9 中医医院 4层4门 1 富士 TLJ2000/0.5-JXW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门诊西货梯 2013.5.23
10 中医医院 16层16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6号客梯 2024.9.30
11 中医医院 17层17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7号客梯 2024.7.31
12 中医医院 17层17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8号客梯 2023.7.31
13 中医医院 16层16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9号客梯 2024.9.30
14 中医医院 16层16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10号客梯 2023.7.31
15 中医医院 17层17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11号客梯 2023.7.31
16 中医医院 17层17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西客梯 2024.9.30
17 中医医院 5层5门 1 奥的斯 Gen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住院楼辅楼客梯 2024.****.22
18 中医医院 8层8门 1 蒂森克虏伯 TE-GL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规培楼1号梯 2016.****.09
19 中医医院 7层7门 1 蒂森克虏伯 TE-GL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规培楼2号梯 2016.****.09
20 中医医院 7层7门 1 蒂森克虏伯 TE-GL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规培楼3号梯 2016.****.09
21 中医医院 8层8门 1 蒂森克虏伯 TE-GL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规培楼4号梯 2016.****.09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分项报总价,此报价是指完成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综合价格。包括维保(含维保过程中的所有配件、辅材、材料损耗、电梯井基坑积水渗水清除修复等)、电梯年检费用、限速器校验费用、安全钳校验费用、制动器拆解及校验费用、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费用、电梯五方对讲系统通讯费用及其他电梯检测类、各项服务、人工、材料、验收、培训、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

2.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保险、税费、安全管理及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充分了解本项目现状,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3.所有电梯配件的采购、更换、安(拆)装、调试、运输、评估监测以及验收过程中涉及到的专家费等一切费用须包含在中标总价内。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服务。

4.中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所投项目服务成本,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最后报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保养的电梯购买商业综合责任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维保费用中。

五、其他要求

(一)维保方式:

全包维保: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劳务以及所有非人为损坏的电梯零部件(包含曳引主机、曳引绳、控制柜内主板、变频器、门机以及电梯内照明系统等全部零部件。)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1.中标供应商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以应对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

(1)接到采购人电梯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的通知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

(2)对电梯困人事故处理要求到达现场后立即解救被困人员,要求接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情况紧急下须15分钟内赶到现场),抵达现场后15分钟内完成解救被困人员。

(3)对一般常见故障要求抵达现场后在30分钟内完成故障维修,对主板等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

(4)例行巡检要进行五方对讲系统的巡检,确保对讲系统正常运行。

(5)若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梯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的通知后30分钟内未赶到现场,若电梯内有危重患者,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优先救出被困人员,因此导致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恢复,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电梯发生故障、停运或困人事故后,若采购人无法联系到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电梯故障、救出被困人员,因此导致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恢复,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吸烟、不喝酒,遵守采购人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中标供应商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如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与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保养项目覆盖《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5.中标供应商须出具半月、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的电梯保养维修报告并交付采购人,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月保养不应少于2次,保养时避开高峰人流时段。保养工作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按规范设置保养标识。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7日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7.中标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每台电梯设备单独建立设备台账做到“一梯一档”,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相关证件、设备维保记录、设备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月度及年度运转率报告、月度及年度维保服务综合报告等。

8.中标供应商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采购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若作业内容涉及焊接,中标供应****医院后勤部门提交动火申请并办理动火许可,****后勤部门审批后由持证人员操作,保证人员及场地安全。当电梯出现故障,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及时组织抢修。

9.成交维保单位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应立即向使用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因维保单位未能发现安全或质量隐患导致的电梯事故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0.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及操作流程、安全技术档案、各类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中标供应商承诺每年在采购人单位组织至少1次电梯故障应急演练及至少1次电梯安全知识宣教。

11.单台电梯在1个月内因同一配件原因导致故障2次及以上的,中标供应商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全新配件,并作更换记录。

12.确保电梯检验合格且取得使用标志,并完成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安全钳校验、制动器拆解及校验及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包括费用支付。中标供应商负责电梯的年检工作,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电梯年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电梯年检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3.中标供应商须保证维保电梯运转率≥99%。设备运转率计算方式为:[(365天*24小时-停梯时间)/365天*24小时]*100%。停梯时间包括例行保养时间及故障停运修理中的设备停用时间,但不包括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和经采购人人同意的设备停用时间。

14.如遇重要场合、重要活动、上级检查及专项检查,中标供应商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保驾护航服务。

15.中标供应商负责制作并张贴电梯及机房的标识、注意事项、安全提示、检验检测标识、应急救援人员及联系方式、上墙文件,相关内容、****医院同意。

16.中标供应商半月、月、季度、半年度、年度****医院后勤保障部巡检签到表签到,每次完成维保****医院后勤保障部签到。

17.中标供应商维保过程中使用的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供应商在更换配件时必须通知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更换下的旧配件及安装的配件必须进行留存或拍照进行影像资料留存,否则视为未更换。

18.主体安全配件更换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更换记录并存档。

19.中标供应商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专项检查、检验相关工作,如需进行限速器校验、安全钳校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制动器拆解与校验、蜗轮蜗杆电梯主机拆解维护、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供应商应及时实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维保费中。

20.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21.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行,自行检查项目不少于电梯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的自行检查记录。

22.维保人员或者单位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资质,维保人员至少要有1人在医院驻点,保证24小时在岗

23.在电梯维保合同服务期内,对存在的非维保责任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整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25.各投标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经甲方确认作为电梯现状保存.

26.维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见表A-1。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表A-1)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维保基本要求
1 机房、滑轮间环境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2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齐全,在指定位置
3 驱动主机 运行室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4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动作灵活
5 制动器间隙 打开时制动衬和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6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7 编码器 清洁、安装牢固
8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转动灵活:电器开关正常
9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工作正常
10 紧急电动运行 工作正常
11 轿顶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12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13 导靴上的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测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14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15 井道照明 齐全,正常
16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工作正常
17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工作正常
18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工作正常
19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 齐全,有效
20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功能有效
21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2 轿门运行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23 轿厢平层精度 符合标准
24 层站召唤、楼层显示 齐全,有效
25 层门地坎 清洁
26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正常
27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28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好,接线可靠
29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度 不小于 7mm
30 底坑环境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31 底坑停止装置 工作正常

A2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A-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表A-2)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维保基本要求
1 减速箱润滑油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2 制动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 编码器 工作正常
4 选层器动静触点 清洁,无烧蚀
5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6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
7 靴衬、滚轮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8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9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胶带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10 层门门导靴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1 消防开关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12 耗能缓冲器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13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A3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2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表A-3)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维保基本要求
1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现象
2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3 曳引轮槽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 制动器动作状态检测装置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5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6 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确
7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8 悬挂装置、补偿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9 绳头组合 螺母无松动
10 限速器钢丝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1 层门、轿门门扇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12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工作正常
13 对重缓冲距离 符合标准值
14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固定、无松动
15 上、下极限开关 工作正常

A4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3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表A-4)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维保基本要求
1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2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3 制动器铁芯(柱塞)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 制动器制动能力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5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
6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检验) 工作正常
7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8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9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坚固
10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11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12 随行电缆 无损伤
13 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坚固
14 轿厢称重装置 准确有效
15 安全钳钳座 固定,无松动
16 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17 缓冲器 固定,无松动

(三)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延误部分费用5‰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90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中标供应商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5.采购人有权检查受中标供应商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中标供应商人员,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人员。

6.中标供应商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采购人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7.中标供应商维保工作不符合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中标供应商应当返工。并按照1000元/次/台标准支付违约金。

8.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中标供应商委派的维保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500元/次/人的维保费用。因此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中标供应商委派的维保人员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或吸烟、喝酒、不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500元/次/人的维保费用。因此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1.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履行维修保养义务的、未能及时建立保存维保档案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500元/次/台的维保费用。因电梯维保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电梯年检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1000元/次/台的维保费用。因电梯年检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3.中标供应商在一个自然年内未能保证维保电梯运转率≥99%的(设备运转率计算方式为:[(365天*24小时-停梯时间)/365天*24小时]*100%。停梯时间包括例行保养时间及故障停运修理中的设备停用时间,但不包括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和经采购人人同意的设备停用时间。)每少1%,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500元/台的维保费用。

14.单台电梯在1个月内因同一配件原因导致故障2次及以上但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更换该配件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该配件市场价格2倍的扣款。因此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5.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后,30分钟内未到场或抵达现场后15分钟内未解决电梯一般故障的,扣款500元/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遇特殊情况及不可抗力,中标供应商需书面告知采购人,同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故障时间。

16.发生困人事故时,中标供应商30分钟内未到场或抵达现场后15分钟内未将被困人员救出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500元/台/次的维保费用。因此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7.若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梯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的通知后30分钟内未赶到现场,且电梯内有危重患者,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优先救出被困人员,因此导致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恢复,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8.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维保服务报告,或在重要场合、重要活动、上级检查及专项检查中未能及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保驾护航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500元/次的维保费用。上级检查及专项检查中提出有关电梯维保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问题时:出现有关中标供应商的严重工作失误时,扣款2000元/条;出现有关中标供应商的一般工作失误时,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款2000元/次。

19.中标供应商应对本合同内所有采购人电梯进行巡视巡查,巡检时中标供应****医院后勤保障部巡检签到表签到,否则视为违约并向中标供应商实施500元/月/次的扣款。

20.中标供应商擅自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的,实施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扣款,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

21.中标供应商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应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因中标供应商未能发现安全或质量隐患导致的电梯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电梯维修保养考核处罚

一、 维修响应:接到报修电话后要求在 30 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每迟到一次扣除 500 元。

二、 维保进度:

(1)电梯困人,抵达现场后需 15 分钟内将乘客安全救出,每超时一次扣除 500 元。

(2)安全回路、门锁故障等问题,1 小时内修复,每超时一次扣除 200 元。

(3)机械故障,在不更换电梯机件的情况下,2 小时内修复,每超时一次扣除 500 元。

如需更换机件,24 小时内修复,每超时一次扣除 1000 元。

(4)曳引机、控制柜、门机或变频器等大件故障,则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 72 小时,每超时一次扣除 1000 元。

(5)严禁短接等违规操作,每发现一次扣除 1000 元。

(6)机房、轿顶卫生需保持良好,我院不定期将进行检查,如发现脏乱差,每发现一次扣除 500 元。

三、维修质量:同一故障点修复后,一周内又出现相同故障的,每发现一次扣除 1000 元。更换配件的维修项目必须有甲方管理人员签字,更换下来的配件必须交由甲方总务科管理人员。

四、定期的维护保养项目,每次维保由甲方确认签字方有效,每少签一次扣除 1000 元。

五、文明施工:

(1)维修现场卫生情况没有恢复的每次扣除 1000 元。

(2)维修过程中造成其他财务损坏的,除了要赔偿损失外,每次扣除 1000 元。

(3)每次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填写维修(保养)作业单,记录详细过程并需有总务科电梯安全管理员签字,存档后以备溯源,若不填写作业单,每发现一次扣除 1000 元。

注:1、中标供应商因违约导致发生以上处罚的,采购人有权从下一次支付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款内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月连续违约情况1次或季度累计发生以上任意违约情况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单月内中标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加倍处罚,直接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的服务款中直接扣除以上所有违约责任导致的扣款,服务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由中标供应商于收到采购人处罚通知后5日内支付至采购人账户,且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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