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推广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6-04-03 10:10
为深化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提高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区文旅局拟于2026年5月至12月开展非遗保护和宣传推广项目。现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进行策划、执行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推广项目
(二)实施单位:****
(三)实施时间:2026年5月至12月
(四)项目地点:**市(包括但不限于)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柒万捌仟元整(¥778000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非遗项目普查与评审认定
构建“普查—整理—评审—认定”全流程闭环体系,统筹推进全区非遗项目普查与评审认定工作。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全域非遗**摸排,重点聚焦濒危项目,完成分类建档、数据入库,形成详实规范的普查报告;协助区文旅局制定标准化评审流程,规范开展评审工作,做好全流程记录与意见出具,持续完善区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夯实非遗传承体系建设基础。
2.非遗活化利用活动
策划实施系列非遗活化利用项目,落地“进景区、进民宿、进校园、进社区” 四大行动,围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打造主题IP活动。景区端依托核心文旅地标,开展非遗展演、沉浸式体验,丰富文旅消费场景;民宿端结合乡村咖啡、精品民宿等业态,打造非遗特色体验空间;校园端常态化开展非遗研学,培育青少年文化自信;社区端依托非遗阵地开展**活动,推动非遗与民生生活深度融合,实现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双向赋能。
3.非遗宣传推广
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开展宣传,线下依托各类活化利用活动做好现场宣传与体验引流;线上创作非遗专题内容,联动政务媒体、文旅业态、本地达人等多方传播主体,发布非遗科普、活动动态等内容,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非遗宣传品牌。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须具有三年以上履行本公告文件各项规定的工作经验。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详细策划、实施方案(包含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
(二)预算明细
(三)三年内主要业绩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能够提供非遗方面专家**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3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市**区迎宾北路7****教育局院内),****旅游局三楼公共服务科。
联系人:雷老师 李老师
电话:01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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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