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员工宿舍(东院临时工房)出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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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路校区员工宿舍(东院临时工房)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7.776 万元/年约179.52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4-07
2026-04-13
****教工路校区东院临时工房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7993
联系地址 **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776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金不包含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先付款后使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房租。最后一期的租期如未满6个月,则与上一期租金一同支付。租期未满一个月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房屋天数进行结算。 出租用途 员工宿舍(仅限本校后勤服务员工宿舍使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个月租金。 2.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的员工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如实提交住宿人员名单(含****管理部门备案,单间居住不超过4人。 4.承租方续与出租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执行。承租方禁止在标的范围内使用电磁炉、电热锅等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电瓶车充电,每日22:00后保持安静,****学区秩序。若有违反,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 5.承租方须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联系确认。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5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收回标的重新挂牌。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7.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标的中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预约看房、咨询电话:****7993,赵老师。
租期 至2027年7月31日止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仅限本身)应提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 3.意向方及意向方法定****公司,近三年内未与出租方发生过合同违约、争议纠纷、仲裁或诉讼【执行标准:提供《承诺函》】。 4.意向方承诺仅限用于****后勤服务员工宿舍使用【执行标准:****中心出具的《确认书》】。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征集到竞租方后,选择动态报价的为: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docx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x 《实地勘察证明》必传.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空置.docx 《消防安全责任书》.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真实情况承诺函》.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3
招标公告
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员工宿舍(东院临时工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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