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长沙S10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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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S10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

招标文件huoqu 时间:4月3日至4月10日17时00分(**时间24小时制,下同)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按截止时间:4月10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4月2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金茂**S10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省**市**区黄兴北路片区,湘雅路以南、湘江大道以东。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总占地约3.7万平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备案日期:2028年9月30日(精装项目)。 计划交付日期:2028年11月15日。 具体交付时间已销售合同及甲方通知为准。

招标项目:金茂**S10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计划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备案日期:2028年9月30日(精装项目)。 计划交付日期:2028年11月15日。 具体交付时间已销售合同及甲方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金茂**S10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同时满足设计与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须提供在使用期内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需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

4.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须提供在使用期内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需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5.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需在本单位注册。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

√施工负责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规模不低于12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2)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规模不低于12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和建筑规模不低于12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与设计业绩不必须为同一工程项目。标书代写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情况表

√合同首页

√合同设计和施工范围页(EPC项目)

√合同施工范围页或设计范围页(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

□合同金额页

√合同签章页

□中标通知书

√其他: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需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标书代写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其他要求

在工程项目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只允许设计方与施工方联合,不允许设计方或施工方与设计施工承包方组成联合体,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等;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合同,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联合体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见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标书代写

4.2 招标文件获取:

(1) 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scm.****.com)进行注册;

(2) 进入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底部\平台服务\招标项目操作指南,下载并安装“中国中化投标管家”;

(3) 在投标管家“桌面”或“招采信息”菜单查看招标项目信息,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补充说明:具体操作可查阅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的附件“投标管家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人CA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收。电子标服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金茂大厦32楼

联系人:邹金瑶

电话:166****36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3层

联系人:卢迪 杜江

电话:189****9534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项目负责人:卢迪

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2892

8.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通过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提出。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章第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根据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和级别,在中国金茂官网的“廉洁举报”(https://www.****.cn/22849.html),点击相应的纪检机构进行举报。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3272, ****@sinochem.com

本次招标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7条。

10. 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scm.****.com)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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