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16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米山镇云西村北侧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81645 |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5BA0029 | ||
| 起始价: | 5973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准入要求,报名时需****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的审查意见。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03日 至 2026年04月22日 到 高****管理局(四楼)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03日 至 2026年04月22日 到 高****管理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4月2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在高****管理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宗地为标准地出让,按照《**市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如果因地块原因影响项目开工,****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 2.本次出让宗地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均按照****〔2025〕第36号规划条件执行。项目节能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和办公用房绿色建筑标准需达到一星级,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具体要求按照“晋市建建函〔2025〕21号”文件执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该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竞得人应当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5.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6.宗地出让成交后代征城市绿地和市政道路部分的用地面积划****开发区管委会使用。 7.申请人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8.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9.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需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涉及异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根据原征地前耕地等别和所使用耕地指标交易价格缴纳。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育红街353号、高****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毕静 王海波
联系电话:0356-****431 ****561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501********000001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