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会泽县大井镇银坪村委会银匠村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

审批
云南-曲靖-会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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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220565U肖麟祥
王洪斌**省**市**区
**省**市**区翠峰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村委会银匠村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县
经度:103.62503,103.62522,103.62547,103.62695,103.63339,103.6363,103.63675,103.63924,103.64071,103.64329,103.64659,103.6691,103.67263,103.68129,103.69902,103.7057,103.71034,103.71707,103.73179,103.73574,103.73888,103.74604,103.75042,103.75287,103.75415,103.76539,103.77109,103.77261,103.77422 纬度: 26.5398,26.54053,26.54062,26.54026,26.53863,26.53824,26.53776,26.53721,26.53708,26.53608,26.53531,26.52958,26.52915,26.5271,26.52419,26.52424,26.5237,26.52591,26.526,26.528,26.53044,26.54673,26.5493,26.55332,26.55616,26.55826,26.55884,26.55843,26.55857****环境局
2025-04-25
曲环审〔2025〕21号
2493
37.7****
915********220565U****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914********5634079******公司
914********648285J2025-11-05
2026-03-032026-03-30
http://www.****.cn/gsgg/hp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在220kV者海变110kV配电装置室内新增1个110kV出线间隔至银匠村光伏。沿用220kV者海变预留问隔,并新增融冰隔离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等问隔内设备。 (2)**银匠村光伏升压站至220kV者海变110kV线路工程:**110kV输电线路,起于盐塘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出线间隔,迄于220kV****电站出线问隔,线路总长约18km,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共设置55基塔基;拆除原110kV虹者放线5km,拆除杆塔23基。(1)220kV者海变11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220kV者海变110kV配电装置自东向西第二个预留出线间隔,扩建1个110kV****电站升压站,新增融冰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等间隔内设备。 (2****电站升压站至220kV者海变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称:110kV者银线、110kV虹者放线):220kV者海变新增1回110kV出线****电站,**路径长17.933km,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单回线路13.782km,双回线路2×4.151km,共**56基铁塔,拆除原110kV虹者放线5km,拆除杆塔23基。
新增1基塔基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及塔基位置,尽量减少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公益林,必须占用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洒水抑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靠近居民点位置的输电线路施工前应告知周边居民,并取得理解,施工方式尽量采用人工施工或其他低噪声施工方式,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周边居民。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江****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施工运输尽可能利用现有便道,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塔基定位尽量选择植被较稀疏处,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高跨方案,避免砍伐通道,以减少植被破坏,发现保护植物,应选择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保护植物进行移栽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功能。 3、按照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导线对地高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输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制为10kV/m的限值要求。 4、严格控制输变电线路与周边居民的距离,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5、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汇报,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确保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住房、厂房等构筑物。 6、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7、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1.经验收调查本工程线路已在综合考虑分析各要求后,线路走向及塔基位置已是最优,已最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公益林,占用的基本农田及公益林已由建设单位办理了相关手续。 2.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通过物料覆盖、定时洒水等方式有效防控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洒水抑尘,未发生外排情况;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通过优化场地布局、管控施工时段、强化现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靠近居民点的输电线路施工前已告知周边居民并获得理解,优先采用人工或低噪声施工方式,经核查,施工场界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应功能区标准;施工期间严格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方合理布置了施工场地并严控施工范围,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施工运输优先利用现有便道,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塔基定位优先选择了植被稀疏区域,对线路走廊内无法避让的高大林木采用高跨方案,未砍伐通道。 3.已按要求设置了对地导线高度,根据现场监测数据,输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制为10kV/m的限值要求。 4.已严格控制输变电线路与周围居民的距离,根据监测数据,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已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5.项目建成后,已向相关部门汇报,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确保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住房、厂房等构筑物。 6.已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7.加强了应急处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不断完善了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1.本工程依法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本工程无以上情况。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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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220kV****电站运行期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站内采取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前期已建排水沟排至站外,原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地****设备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220kV者海变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固废利用站内设施收集处理。 2、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 4、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土方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5.运行维护中产生的废弃材料、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带回营地妥善处理。输电线路维护和更换会产生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废旧材料及设备,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1、220kV者海变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固废已利用站内设施收集处理。 2、施工期建筑垃圾严格分类处置,无法回收部分已集中清运后,送往政府指定场所堆放。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规范处置,施工场地内零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带回居住村镇同步处理,未出现随意丢弃情况。 4、架空线路基础开挖土方已就地回填压实并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全部用于场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在农田区域施工时,临时占地已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混凝土余料、残渣已彻底清除,未对农田土壤及耕作条件造成影响;5.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材料及垃圾未随意丢弃,均带会营地后妥善处置,输电线路维护更换产生的废料及设备均在集中回收后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更换的废旧蓄电池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圣铭****公司)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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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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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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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工程路径在下一设计阶段综合考虑沿线生态敏感区的分布,尽量避让敏感区及林分较好的区域,优化塔基点位布设,尽量减少对林地的永久占用。林地分布相对集中处,塔基基础布点时应尽量利用山头的自然地势高跨林区。 2、施工前加强现场踏勘,优化施工场地范围、牵张场、材料场等布局,优化施工便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便道,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开生态敏感区域。 3、杆塔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在保证线路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档距,减少杆塔数量。经过陡坡山地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尽量加大敏感区段档距,减少立塔数量;杆塔和基础型式选型时应尽量采用掏挖式基础,减少施工扰动强度;杆塔定位时,应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处。 4、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对林地造成破坏。施工人员活动及材料运输,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实施,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5、做好施工废水的处理工作,不能随意排放至水体中,并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也要远离水源,尤其是粉状材料与有害材料,运输材料时也要注意不能被雨水或风吹至水体中,以免动植物生境造成污染。 6、施工前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确保有效回用,采取措施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坡度较大的区域,施工时及时在坡脚处设置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 7、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少量砂石、水泥洒落,施工场地也会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 8、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杀兽类、鸟类和捕蛇捉蛙,施工过程中遇到鸟、蛇等动物的卵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9、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施工设备选取噪声较低的型号,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夜间是部分林中兽类、鸟类觅食活动时间,他们对噪声、振动和光线比较敏感,施工活动不在夜间进行。 10、在植被修复过程中,必须尽量保护施工占地区域原有体系的生态环境,尽量发展以针叶林、灌草丛植被为主体的陆生生态系统。 11、对施工道路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时,应先将施工前掘取的地表土进行铺放,保证这些区域土壤结构的恢复,从而保障植被恢复措施的有利进行。根据不同恢复区的特点及植物现状,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火棘、清香木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12、依托本工程建设单位作为补偿主体,划定生态保护及恢复工程的相关费用,以开展相关生态保护工作,使本工程建设及运行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尽快得到恢复。 13、在林分好、人为干扰较少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附近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加强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工棚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14、在工程建设期,更应加强防护,如在施工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吸烟,巡回检查,搞好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等,以预防和杜绝火灾发生。 **江****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措施: 1、塔基不能进入保护区两岸,施工活动不进入保护区两岸。 2、禁止扩大施工红线范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禁止排入牛栏江,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倾倒在牛栏江两岸或直接倾倒进入牛栏江,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施工含油器械及车辆,防止油类物质进入水体。 3、经过保护区区域宜采用飞艇、动力伞、无人机等展放线,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 4、靠近保护区的施工避开雨天,雨天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避免水土流失影响河流水质。 5、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6、****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河流水体,禁止向水体中随意倾倒一切废物,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及垃圾等,防范物料洒落对河流水体产生污染,严格禁止出现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7、施工期制定应急预案,若出现机械倾覆漏油等风险事故,须及时对油污进行处置,防止对保护区牛栏江水体造成污染。 8、施工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加强施工期对保护区的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的宣传,发动群众参与鱼类**的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为确保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在下一步设计中,建议进一步局部优化塔基位置,通过塔基局部调整尽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保护生态环境。 3、在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处优先采用环境**型的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放线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本工程输电线路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 5、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保护区内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挖施工道路。 6、基础开挖土方先临时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8、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对塔基施工区附近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1、工程路径在最终设计阶段已综合考虑了沿线生态敏感区的分布,尽量避让了敏感区及林分较好的区域,塔基布设点位已是最优,最大的减少了对林地的永久占用。在林地分布集中处布点充分利用了山头的自然地势高跨林区。 2、施工前已充分进行现场踏勘,已优化施工场地范围、牵张场、材料场等布局,并充分利用了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便道,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尽量避开了生态敏感区域。 3、施工选取了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优化了档距和杆塔数量。陡坡山地处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减少了占地和土石方开挖量。在敏感区段增大了档距,减少立塔数;塔基选型时采用了掏挖式基础,减少施工扰动强度;杆塔定位大多选择在植被稀疏处。 4、施工单位严格在施工红线进行施工,避免了对林地的破坏。施工人员活动及材料运输,严格在划定范围内进行。 5、施工废水已在处理后回用。施工材料在运输和堆放时远离了水体,避免了污染周边水体。 6、施工前已剥离可利用表土,单独堆存防护并进行苫盖回用,对于坡度较大区域,已在坡脚设临时挡土墙。 7、施工采用了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优化高陡边坡支挡加固,降低生态扰动,完工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对材料运输车采取了帆布覆盖,密封运输,未发现有建筑材料洒落。 8、强化了施工人员野生动植物及生态保护意识,严禁猎杀捕捉,明确施工活动区,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经调查现场无捕猎现象。 9、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避开晨昏、正午时段开展强噪声施工,未在夜间施工,减少了噪声、振动及光线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10、施工单位选取了原有地特有的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尽量保证还原原有的生态系统。。 11、施工临时占地已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及时进行了回填有效恢复了区域土壤结构。植被恢复时已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 12、建设单位已明确划定生态保护与恢复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已进行专款专用。 13、已根据要求在林分好、人为干扰较少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附近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粘贴和设置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 14、施工期已在施工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吸烟,并专人巡回检查,杜绝了火灾发生。 **江****自然保护区落实情况: 1、塔基立在山体,通过架空跨越的方式无害化穿越了保护区。 2、施工严格在划定的施工红线内进行,未在牛栏江范围内产生污染水体及油类物质。 3、线路跨越水体处采用了无人机放线工艺,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4、靠近保护区的位置已避开雨天施工,且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均在雨天来临前处理完毕。 5、自然保护区两岸****自然保护区保护标识牌,****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6、****施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环保责任人,组织施工人员系统学习环保相关法规,制定并落实严格施工操作程序,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河流水体,相关环保管理及防护措施已全面落实。 7、施工期已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明确了机械倾覆漏油等风险事故的处置流程,相关应急准备及防控措施已落实到位。 8、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已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强化保护区管理,加大了相关法规宣传力度,相关措施已落实到位。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落实情况: 1、设计单位已对塔基位置进行了优化,尽量减少了红线的占用面积。 2、塔基采用了全方位长短腿搭配高低基础的方案,最大限度适配地形变化,塔基均为小规模开挖,保留了区域原有自然地形地貌,减少了占地及土石方量。 3、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用了无人机放线,对沿线生态环境的扰动较小。 4、本工程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未在红线范围内设置“三场”(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及取土场、弃土场,亦未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相关禁止性规定已全面执行到位。 5、临时施工道路均利用保护区内现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人抬道路;对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均使用人力或畜力转运施工材料至塔基附近,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挖新的施工道路。 6、基础开挖土方均在塔基施工场地内临时集中堆放,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夯实、平整并就地利用,无土方外弃;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已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完成植被恢复。 7、已强化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与管理,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及重要意义,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随意砍伐或践踏植被,相关管控措施已落实到位。 8、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及迹地恢复工作,对塔基施工区及临时占地区域,选用当地乡土乔灌草种或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及土地利用功能,并已落实后期养护维护措施,相关恢复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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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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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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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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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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