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10283号 ) ****市**镇邓店村大土城子屯的保护地大棚出租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801 | |
| 106,700.00 元 | ||
| 2026-04-03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4-14 | |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 |
| ****市**镇邓店村大土城子屯的保护地大棚出租 | ||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 ||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1、意向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排除重大资信瑕疵的承租方,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以上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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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拟核实**市**镇邓店村大土城子屯保护地大棚年租金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辽裕达资评字[2026]第0008号)。 2、本项目标****法院司法处置后接受抵债所有,出租方承诺对该出租标的享有所有权,不存在设定抵押等权利瑕疵,由此引发的责任及后果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3、本项目出租标的大棚所占农村土地现由第三人承包,根据第三人提供的承包合同显示:承包土地面积共95.014亩,承包金额每亩每年550元。土地承包年租金共52257.7元,承包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15.8881万元/年,其中包括承包大棚所占土地的土地承包金5.22577万元/年,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0.67万元/年。本项目出租范围为地上大棚,且收取该部分租金,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自行解决土地经营权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保证或协调责任;因土地经营权争议导致大棚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负。 4、本项目标的资产禁止改变土地及大棚用途。 5、本项目标的资产禁止破坏地力条件及各种配套设施、设备。 6、本项目标的资产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进行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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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纳信息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相关条款执行,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首期租金=首年租金/2)、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交易所审核通过的租赁合同和《资产交接单》、承租方交纳的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6****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收到的全部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算账户。 (7)知晓本项目出租标的大棚所占农村土地现由第三人承包,根据第三人提供的承包合同显示:承包土地面积共95.014亩,承包金额每亩每年550元。土地承包年租金共52257.7元,承包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15.8881万元/年,其中包括承包大棚所占土地的土地承包金5.22577万元/年,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0.67万元/年。本项目出租范围为地上大棚,且收取该部分租金,同意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自行解决土地经营权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保证或协调责任;因土地经营权争议导致大棚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负。 (8)同意本项目标的资产禁止改变土地及大棚用途。 (9)同意本项目标的资产禁止破坏地力条件及各种配套设施、设备。 (10)同意本项目标的资产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进行转租。 (11)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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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188****1231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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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1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期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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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半年支付; | ||
| 无 | ||
| 不涉及 | ||
| **** | ||
| 912********919231Q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
| **省**市**区**路88号天**际大厦48层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学军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