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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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939,070.5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子包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26,742,241.9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子包一:对**大道、**路、**大道、**大道、二沙岛、**路、沙面岛等(片区划分的边界和范围以采购人核实确认为准),按《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742,241.95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子包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30,196,828.6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子包二:对**大道、大金钟路、同泰路、**大道北、**大道中、环市路、环市西路、**路、机场路、广园路、**大道南、阅江路、**路、环岛路、沿江路等(片区划分的边界和范围以采购人核实确认为准),按《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196,828.64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供应商(联合体)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2)供应商(联合体)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3)供应商(联合体)属项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为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采用分包的,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以外,还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如供应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的份额已满足上述要求的预留份额的,也视同满足本项要求。

采购包2(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供应商(联合体)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2)供应商(联合体)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3)供应商(联合体)属项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为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采用分包的,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以外,还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如供应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的份额已满足上述要求的预留份额的,也视同满足本项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子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的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未存在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的,供应商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子包投标。出现此种情况者,其投标文件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都为无效投标。 ②联合体参与时,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职责分工。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关于联合体的内容。③联合体各方的人员、业绩均可作为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人员、业绩等联合体各方均可认定。

采购包2(城维计划——道路绿化养护专项项目(子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的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未存在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的,供应商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子包投标。出现此种情况者,其投标文件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都为无效投标。 ②联合体参与时,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职责分工。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关于联合体的内容。③联合体各方的人员、业绩均可作为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人员、业绩等联合体各方均可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至 2026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

开标地点:**市**区**大道南1078****广场1幢402、405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6588 进****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n/help/problem/。电子标服务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s://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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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陵园西路8号

联系方式:020-****8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南1078****广场1幢402、405室

联系方式:020-****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林工

电 话:020-****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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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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