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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20565U | 建设单位法人:肖麟祥 |
| 宋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翠峰路 |
| 110kV布都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4.31788,104.17074,104.27624 纬度: 25.44497,25.3885,25.335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5 |
| 曲环审〔2023〕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470 |
| 16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22056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4********56340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648285J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2025-10-31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3-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gsgg/hp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10kV****电站**工程:本期**2×63MVA主变,110kV输电线路本期出线2回。 (2)22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利用已有土建备用间隔,扩建1个110kV出线至布都变。 (3)**110kV布都变—营上变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布都变,止于220kV营上变110kV进线构架。**线路长21km,单回架设。 (4)**110kV布都变T接110kV营东线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布都变,止于110kV营东线N43附近线下**一基“T”接塔。**线路长14km,单回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1)110kV****电站**工程:**主变压器2×63MVA,110kV出线2回。 (2)22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110kV配电装置最北预留间隔场地**1回110kV出线间隔。 (3)110kV布都变至220kV营上变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布都变,止于220kV营上变110kV进线构架。**110kV线路长度20.986km,单回路架设。 (4)110kV布都变“T”接110kV营东线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10kV布都变,止于110kV营东线N45附近线下**一基“T”接塔。**110kV线路长度13.383km,单回路架设。 |
| (1)110kV布都变至营上变线路工程:**110kV线路长度减少了0.014km,设计优化调整。(2)110kV布都变“T”接110kV营东线线路工程:**110kV线路长度减少了0.617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及塔基位置,尽量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二级公益林、天然林及其他林地、草地,必须占用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运输尽可能利用现有便道,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塔基定位尽量选择植被较稀疏处,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高跨方案,避免砍伐通道,以减少植被破坏,发现保护植物,应选择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保护植物进行移栽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功能。 3、按照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导线对地高度,合理布置主变压器,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电站、输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u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制为10kV/m的限值要求。 4、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要求。2023年,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执行新的标准,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新标准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01)废止,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建设事故油池、集油坑、危废暂存间,且事故油池、集油坑容积须满足《****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要求。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油可全部进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电站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输变电线路与保护目标的距离,减小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确保线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6、****电站雨污分流系统,在站内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电站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7、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汇报,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划定线路保护规划范围,确保在规划范围内不得**住房、厂房等构筑物。 8、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9、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10、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开展监测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及塔基位置,尽可能地对永久基本农田、国家二级公益林、天然林及其他林地、草地进行了避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手续。 2、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采取了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了扬尘。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洒水抑尘,未外排。施工单位合理布置了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运输过程中,尽可能利用了现有便道,减少了对生态的破坏;施工单位在塔基定位中尽量选择了植被较稀疏处,避开了植被茂密区域,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了高跨方案,避免了砍伐通道,减少了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对保护植物进行了避让。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了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功能。 3、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才用了均压措施,减少因局部放电对电磁环境影响,严格落实了各项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配电装置合理布置,严格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净距;在设计过程中,变电站电气设备选型、定货时,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了加工工艺,有效防止了尖端放电和起电晕的现象;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严格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的最低高度,****电站围墙保持一定的安全净距。经验收调查的监测结果可知,****电站****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现场调查结果显示,本工程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符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本工程输电线路导线对地距离、与建筑物最小垂直距离、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高度要求。 4、经本次验收调查,110kV****电站本期**一座有效容积为27m3事故油池,本期**2台主变,主变铭牌油重均为21.20t,折合体积为24.95m3,**总事故贮油池有效总容积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第6.7.8条中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能够满足接入最大一台主变事故并失控状态下排油容纳100%的容积要求;设备事故排油经主变下部贮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汇集到总事故贮油池内,总事故贮油池具有油水分离的功能,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主变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效果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110kV****电站内设置了1间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为13.74m2,危废暂存间进行基础防渗,基础下设100mm厚C20素混凝土垫层,基础底部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40mm,防渗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更换后的废蓄电池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处置。 5、据验收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输电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及现状监测点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6、110kV****电站采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变电站主控综合楼南侧设置了一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0.5m3/h,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的少量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区周围绿化。220kV****电站采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变电站主控楼东****电站运行时产生的少量运行和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7、建设单位正按照相关保护条例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工程保护规划范围,确保工程规划范围内不**住房、厂房等构筑物。 8、工程值守人员将在巡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做好电磁环境宣传解释工作,在提升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的同时减少了居民对电磁环境的恐慌。 9、建设单位运行期加强了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地 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10、本次验收调查严格按照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开展了监测工作。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依法组织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2、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且在环评 批复后5年内开工,无需重新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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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无 | 110kV****电站采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变电站主控综合楼南侧设置了一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0.5m3/h,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的少量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区周围绿化。 | 无 |
| 1 | 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要求。2023年,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执行新的标准,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新标准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2001)废止,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建设事故油池、集油坑、危废暂存间,且事故油池、集油坑容积须满足《****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要求。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油可全部进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 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经本次验收调查,110kV****电站本期**一座有效容积为27m3事故油池,本期**2台主变,主变铭牌油重均为21.20t,折合体积为24.95m3,**总事故贮油池有效总容积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第6.7.8条中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能够满足接入最大一台主变事故并失控状态下排油容纳100%的容积要求;设备事故排油经主变下部贮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汇集到总事故贮油池内,总事故贮油池具有油水分离的功能,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主变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效果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110kV****电站内设置了1间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为13.74m2,危废暂存间进行基础防渗,基础下设100mm厚C20素混凝土垫层,基础底部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40mm,防渗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更换后的废蓄电池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处置。 |
| 1 | ①110kV****电站设置一座有效容积27m3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够满足最大一台主变压器100%油量容纳的容积要求。事故油池和贮油坑在其下方基础层铺设防渗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效果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 ②在站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计、建设,避免废旧蓄电池污染周围环境。 | ①经本次验收调查,110kV****电站本期**一座有效容积为27m3事故油池,本期**2台主变,主变铭牌油重均为21.20t,折合体积为24.95m3,**总事故贮油池有效总容积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第6.7.8条中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能够满足接入最大一台主变事故并失控状态下排油容纳100%的容积要求;设备事故排油经主变下部贮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汇集到总事故贮油池内,总事故贮油池具有油水分离的功能,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主变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效果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②110kV****电站内设置了1间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为13.74m2,危废暂存间进行基础防渗,基础下设100mm厚C20素混凝土垫层,基础底部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40mm,防渗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运行期更换后的废蓄电池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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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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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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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变电站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优化塔基布置,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农田、耕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尽量布置在农田、耕地边角处,减少对农业耕作的影响。 ④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的农田、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 ⑤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2)植被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尽量减少地表植被占用和破坏范围。 ②22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应在站区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③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④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⑤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如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展放线,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⑥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3)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③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4)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措施 ①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内除必要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外,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禁止在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外运至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外并按要求处置。 ②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码成堆,防止土、石块滚下坡,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内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并加强后期维护。 (5)“三场”保护措施 ①对“三场”占地区域进行定期洒水,减少干燥天气扬尘产生量。 ②对“三场”区域进行篷布遮挡,减少扬尘产生及水土流失。 ③施工生产区和堆料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有效预防雨天造成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设施,并进行植草绿化或恢复原有植被,尽量选择当地常见树种进行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以合同的形式要求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要求施工,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并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②施工单位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采取了覆盖措施,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未随意弃置,临时堆土采取了围护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了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设计单位在初设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尽量优化了塔基布设,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了农田、耕地,如确实无法完全避让的,则尽量布置在农田、耕地边角处,减少了对农业耕作的影响。 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了临时占地,特别是占用农田、耕地面积,并采取铺垫、隔离措施,减少了对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 ⑤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2)植被保护措施 ①****电站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集中堆置并妥善处置,尽量减少了地表植被占用和破坏范围。 ②22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站区范围内进行,未发生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的情况。 ③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避免了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④塔基施工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⑤输电线路采取高跨方式通过林区,未砍伐通道;展放线采用了先进的架线工艺,减少了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⑥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施工迹地清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3)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环保管理工作,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②施工单位采用了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发生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等不文明施工活动,减少了施工机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单位充分利用了已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了新开辟临时施工道路。 ④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及时进行了土地功能和生态功能恢复。 (4)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措施 ①设计单位尽量优化线路路径,减少线路穿越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的长度,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未发生在在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占地的情况,及时清运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了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保留了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了水土流失及天然植被的破坏。 ③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内施工迹地进行了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 (5)“三场”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三场”区域进行定期洒水,减少了扬尘产生。 ②施工单位在“三场”区域设置了篷布遮挡,减少扬尘产生及水土流失。 ③施工单位在施工生产区和堆料场四周设置了截排水沟,预防雨天造成水土流失。 ④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了施工设施,已尽量选择当地常见树种进行了植草绿化或恢复原有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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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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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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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