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高效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院拟对8件破产+2件个人债务清理案件集中打包,以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摇号方式选定一家机构担任本批次案件破产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案件概况
本次打包招募案件,统一由一家管理人(或联合体)机构全过程履职。案件基本信息以本院后续移交材料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申报机构须为已编入******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5年审核)》的机构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1.经《全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5年审核)》确定的一级管理人;2.联合体可以与在**市的二级管理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明确主责管理人(即一级管理人)与协助管理人(二级管理人),并签署联合协议,对职责分工等达成一致;不得重复联合。
(三)禁止情形: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四)参与申报的一级管理人应当具有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的经验以及5人以上专职办理破产案件的固定团队。
三、申报及选任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线上报名,同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书(一式三份)。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则指定该机构担任管理人;如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本院将在申报机构中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管理人。
本院拟定于2026年4月9日上午10:30,****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进行随机摇号。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18时止。报名以本院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破产管理人报名申请书(含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执业保险金额及险种等);
2.机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编入自治区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文件;
3.联合体报名协议(明确牵头、协作、分工、责任承担);
4.参与申报的一级管理人近三年内办结20件破产清算案件的证明材料;
5.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的管理人业务团队介绍(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成员的执业经历和主要业绩);
6.管理人在**市设立办公地点,无回避情形、勤勉履职、服从监管、批量案件工作方案等承诺;
7.本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打包的十案情况各异,可能存在无产可破或财产状况复杂等情况,申报机构应充分评估办案成本与风险;
(二)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
(三)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职的,依法处理并通报。
行政庭联系人:葛君,0994-****084
摇号办公室电话:099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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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