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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开征集省级财政资金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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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省级财政资金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202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高残联发〔2026〕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承担我市省级财政资金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任务。
1.服务对象:我市户籍,就业年龄段内(16—59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2.补助标准:4000元/人/年;
3.服务方式:居家托养;
4.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基本康复和残疾预防服务;提供居家照料和管护、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服务;提供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社区生活支持等社会服务。
5.服务价格:坚持“爱心价+市场价”的原则,单项服务****市政府标定价格、市场价格。
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残联所属的残疾人服务机构。
1.具有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且运行、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
2.****服务队伍,不少于1名专职的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或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以便于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车辆(车辆保险齐全)并有专职司机、办公面积不少于30平米,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等。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至4月7日。
2.凡有意愿承担项目的机构,可持****残联组联股报名。
3.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务必实事求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标书代写
联系人:董瑜静 联系电话:035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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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