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我单位已完成**区镜坝太窝单元A27-03地块板房处置底价询价工作,现组织公开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
1.位于**区镜坝太窝单元A27-03地块的板房(含附属设施),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作任何质量保证。
2.板房参数:
二、竞价底价
本次处置标的竞价底价,系在询价公告规定时间内由意向单位将报价函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公告截止后,在风控人员见证下统一拆封、汇总并研究确定,最终确认竞价底价为人民币12725元(含税)。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三、竞价方式及规则
1.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实行一次性密封报价。竞价人需在竞价现场提交密封的《竞价报价函》,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拆除、人工、机械、运输、垃圾清运、安全防护、税金等全部费用。
2.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函,将报价金额记录于《公开竞价记录表》,并当场公布各竞价人报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中选。报价低于底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按要求填写、未密封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函,视为无效。
3.中选人须现场在《公开竞价记录表》中“中选人”处签字确认(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板房拆除、清运时聘请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安全生产相关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6年4月7日上午10时
2.竞价地点:**省****中心12号楼16楼
六、成交款支付及拆除清运期限
1.付款时间:中选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我单位指定账户。
2.拆运时间:中选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板房拆除、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工作。
七、违约责任及安全责任
1.安全责任:中选人需自行承担拆除、清运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服从现场管理,按期完成清场工作。
2.违约责任:中选人逾期未付款或未按时完成拆除清运的,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另行处置,并保留追偿权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成
联系电话:182****2550
地址:**省****中心12号楼16楼
附件: 竞价报价函.docx
****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