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第3次变更信息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4月15日 21时30分00秒变更为2026年04月20日 21时30分00秒 | ||
| 结束日期 | 2026年04月15日 21时30分00秒变更为2026年04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
| 招租底价 | 3,528元/月变更为3,176元/月 |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变更为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翠苑市场C34商铺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4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07号 |
| 面积/数量 | 3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1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3,176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月租金从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2%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该物业不得转租、分租或抵押给他人。 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该物业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押金;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赔偿。 3.承租方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该物业若存在水、电管网及门窗等设施设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维修更新,出租方仅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相关事宜。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因违反消防规定被查处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物业的相关验收、经营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 6.承租方承租后要服从现场物业服务企业及市场管理,自行办理物业、水、电等使用手续并承担支付费用,同时须承诺,承租物业内部设施设备自行维修、更换和整改,并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使之符合相关部门合规要求。 7.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月租金及一次性交付2个月租金总额的资金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约,待物业及附属设施等事项交接完毕后,出租方再予以全额无息退回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存在违约,出租方可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违约金)。 8.租赁期限为5年,承租方应当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且租金从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2%。逾期缴纳租金、押金或者其他费用,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但出租方尚未同意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当按照日租金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房屋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主体结构,违规搭建构筑物;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承租方的房屋装修改造方案如涉及需要消防等相关部门批准、验收的,由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方给予相应配合。承租方必须在房屋装修改造方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或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押金,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赔偿。 11.承租方合同期未满提前退租需至少提前两个月向出租方申请,待各项费用结清,物业及附属设施等事项交接完毕后,出租方在租赁押金中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剩余租赁押金退回承租方。 12.租期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在5天内退还房屋使用权,逾期搬离或拒不交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当按照日租金金额的两倍向出租方交付违约金。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故意损毁,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3.如出租物业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情形,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除配合承租方依法依规向征拆方申报相关合理补偿外,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14.承租方须按要求及时向招租方、****管理部门提供详细的物业使用方案。 15.承租方应自愿遵守、配合招租方、物业、市场、消防监管等部门各项管理要求。 |
||
| 其他补充说明 | 承租方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 10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4 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承租方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承租方须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2.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 (证明文件为意向承租方提供公告期内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3.意向承租方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签字按手印):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4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584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联系人 | 王经理;罗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1773;0755-****1369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管理中心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