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要求,现就公开征选2026年困境儿童探视巡访和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项目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6年困境儿童探视巡访和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项目
2.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
3.工作目标: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关爱服务;落实困境儿童心理健康识别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强化个案管理;完善协同关爱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畅通转介服务通道,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质量。
4.服务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关注的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
5.项目预算:28.19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服务内容
1.全面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按照四色(绿、黄、橙、红)等级标准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制定个案帮扶计划,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加强心理关爱服务。
2.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关注的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开展家庭监护评估及探视巡访。加强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强化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家庭困难的救助帮扶,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为其提供生活帮助、学习辅导、文体娱乐、心理慰藉、生活融入等服务。
3.定期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加强心理健康指导,关注困境儿童情绪和行为变化,针对性开展心理状况研判、个案心理辅导和情感关怀。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心理问题表现与状况识别等科普,提升宣传引导的专业性、科学性。
(二)服务标准
1.探视巡访:对服务对象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探访,并形成探访记录;对重点关注对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频次。
2.心理健康评估:采用专业量表与访谈相结合方式,按四色等级标准进行评估,一人一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3.档案管理: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及家庭监护评估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4.验收方式:由县民政局组织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以服务记录、档案资料、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主要依据。具体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申报资格要求
1.参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范围涵盖社会工作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时间内的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相关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或相关佐证材料)。
四、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评审因素包括:
报价(20分);
项目实施方案(40分);
人员配置及资质(20分);
相关项目经验(10分);
服务承诺与保障措施(10分)。
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五、报名及资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至4月10日(截止时间4月1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二)报名地点:****410办公室(贡江镇长龙路2号)。联系人:何晟(0791-****359)
(三)报名资料
1.报价单(含税,格式自拟,需明确报价构成);
2.供应商简介、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员配置情况(含持证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需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获奖证明等);
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信用记录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
(四)材料要求
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 说明
本公告未载明事宜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争议事项由****负责解释。 标书代写
中选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
2026年4月2日
附件:
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