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市政公共**有效利用,提高社会效益和市政公共**使用效率,拟采用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模式实施CCPARK购物中心地上公共空间经营权项目,现根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项目涉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CCPARK购物中心地上公共空间经营权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模式:采用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出让20年地上空间经营权,由受让方自主投资、改造、运营,承担相关成本并享有收益。
二、征求意见范围
项目涉及区域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关注土地**利用和公共服务提升的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网络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63776@qq.com(邮件主题标注“CCPARK项目公众意见+姓名/单位”)。
书面反馈:邮寄至“****”(邮政编码:550000),信封注明“CCPARK项目公众意见”。
电话反馈:联系电话:****2538(工作日9:00-17:00),联系人:周若瑜。
反馈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06日)。
四、其他说明
公众反馈意见时可附有效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项目沟通。我们将对收集的意见进行梳理论证,合理建议纳入项目优化方案。
特此公示。
附件:《CCPARK购物中心地上公共空间经营权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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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4日
CCPARK购物中心地上公共空间经营权项目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公示内容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公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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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示 主体 |
****管理部门 |
****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示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
| 2 |
公示 内容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政府可以充分提供,能够保障公众普遍公平使用的市政公共**应当免费使用。 **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可以有偿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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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项目 |
CCPARK购物中心地上公共空间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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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对象 |
市政公共**受让方,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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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范围 |
实施CCPARK购物中心地上公共空间经营权项目利用的公园绿地内配套服务设施(含临时设施)及场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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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内容 |
由市政公共**受让方中标后对公园景观、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实施夜间经济、特色餐饮、文化体验、轻潮社交及体育健身等业态建设并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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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标准 |
根据《****拟公开出让市政公共**涉及CCPARK购物中心地上公共空间经营权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资产评估报告》(黔海天评报字【2026】第0401号)确定,最终以市政公共**中标受让方投标报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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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期限 |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期限为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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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方式 |
市政公共**受****执法局签订《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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