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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凯乐康**隐形眼镜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凯乐康**隐形眼镜生产项目一期
地点:**省******园区亨通大道 1 号(即项目备案地址)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详见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139****92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