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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7MA9LEXYL75 | 建设单位法人:胡晓伟 |
| 胡晓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槐新街道北窑村10组 |
| ****年产50万双鞋底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9-C1959-其他制鞋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槐新街道北窑村10组 |
| 经度:112.81264 纬度: 34.72285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5 |
| 偃环监表〔2022〕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7MA9LEXYL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7MA9LEXYL7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4MA4679NX95 | 竣工时间:2025-12-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万双鞋底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万双鞋底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搅拌:将PVC粉、丁酯等原料按比例投入搅拌机,进行搅拌混合均匀,搅拌机采用电加热,对原辅材料进行预热处理,加热温度为50℃~60℃左右,此温度下PVC 不产生有机废气;此工序产生颗粒物与噪声。 (2)上料:将搅拌后的物料人工放至料箱,然后经过管式螺杆上料机提升至鞋底片注塑机上料口;此工序上料管道密闭,上料口会产生少量颗粒物,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3)注塑:物料进入鞋底片注塑机后通过电加热段融化(融化温度约 170℃)并注塑至鞋底模具中,该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与噪声。 (4)修边:注塑后的鞋片人工脱模后用刀片将毛边进行修整,该过程产生废边角料。 (5)破碎:废边角料经破碎机加工成颗粒,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和噪声。 (6)包装入库:将成品鞋片包装后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搅拌:将PVC粉、丁酯等原料按比例投入搅拌机,进行搅拌混合均匀,搅拌机采用电加热,对原辅材料进行预热处理,加热温度为50℃~60℃左右,此温度下PVC 不产生有机废气;此工序产生颗粒物与噪声。 (2)上料:将搅拌后的物料人工放至料箱,然后经过管式螺杆上料机提升至鞋底片注塑机上料口;此工序上料管道密闭,上料口会产生少量颗粒物,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3)注塑:物料进入鞋底片注塑机后通过电加热段融化(融化温度约 170℃)并注塑至鞋底模具中,该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与噪声。 (4)修边:注塑后的鞋片人工脱模后用刀片将毛边进行修整,该过程产生废边角料。 (5)破碎:废边角料经破碎机加工成颗粒,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和噪声。 (6)包装入库:将成品鞋片包装后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PVC鞋底片原料混合搅拌、上料以及废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应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建议值要求);同时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业A级绩效指标”的要求。 确保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应标准要求。 2、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州渠人工湿地。 3、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项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PVC鞋底片生产线注塑工序:在注塑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破碎、搅拌和上料工序:破碎机上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搅拌机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并设置集气罩;注塑机上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均设置垂帘,废气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应标准要求。 2、已落实,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的化粪池降解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州渠人工湿地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要求及****州渠人工湿地进水水质要求。 3、已落实,本项目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润滑油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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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552 | 0.0832 | 0 | 0 | 0.055 | 0.055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化粪池出口pH值为7.4~7.7,COD最大值194mg/L,SS最大值为97mg/L,氨氮最大值15.0mg/L,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 1 | 光氧+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两级活性炭吸附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4.60~5.30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12kg/h~0.01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2.0~2.7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6.02×10-3kg/h~7.08×10-3kg/h;氯化氢排放浓度为未检出;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点为0.8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高点为0.344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为未检出,厂区内车间外1m处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为1.3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及其他相关要求。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54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2~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标准要求。 |
| 1 | 4、项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润滑油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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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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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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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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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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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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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