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英德市2025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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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5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6-04-03

粤府土审(19)〔2026〕22号


****政府:

《关于审批**市2025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清自然资管制报〔2026〕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2025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二、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0173公顷(其中耕地4.0078公顷,含水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3.4045公顷(其中耕地0.7851公顷,含水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你市将**市横石****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6018公顷(其中耕地0.0011公顷,含水田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龙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上述10.0236****人民政府按照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用地。

三、****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有关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效益三条底线。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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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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