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项目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案
根据投诉线索,经调查发现,****公司在某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投标文件的设备买卖合同(防火墙、入侵检测)业绩系虚假材料,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2026年2月,****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公司处罚款16068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天祥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长凤分别处罚款835.54元,并在****官网进行公示。同时,依据《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第七条第8款,将****公司认定记录公布铁路工程建设严重失信行为。
案例2:项目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案
根据移交线索发现,**英诺****公司、**时创****公司、******公司在某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中,存在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委托同一单位人员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等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2026年3月,****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英诺****公司、**时创****公司、******公司各处罚款41382元;对**英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甘海波、**时创****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兆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振全各处罚款3310.56元,对**英诺****公司直接责任人员陈红云从重处罚款4096.82元,并在****官网进行公示。后续,将按程序认定记录公布失信行为。
附件案例3:项目劳务单位违法分包案
根据投诉线索,经调查发现,******公司在某铁路工程建设中将部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个人程争争,并签订《个人劳务分包合同协议》,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分包情形。
2026年1月,****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三条规定,责令******公司改正,罚款7750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程和现场负责人王荭分别罚款465元,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依据《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第七条第9款,将******公司认定记录公布铁路工程建设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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