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越﹒双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利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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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越﹒双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的要求,现将恒越﹒双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恒越﹒双玺项目地块,位于**市**区金星镇,总用地约7141.33m2(10.712亩),其中地块一6784m2,地块二357.33m2,地块一位于地块二的北侧,两者相邻。****中心坐标为:E106°11′19.384″,N38°0′9.292″,****中心坐标为:106°11′19.393″,38°0′7.759″。本项目地块历史均为05H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为住宅用地,项目历史权属较为清晰。

2、调查结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本次第一阶段调查认为本****修理厂,其长期生产活动中涉及潜在土壤污染物,加之历史资料缺失、记录不全,目前无法完全排除地块内存在隐形土壤污染的可能性;且本地块北侧****加油站,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各项检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要求。故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3、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强浩然,联系电话18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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