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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禽养殖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禽养殖场项目
项目地点:**市**区吴家镇含珠桥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项目总占地约11570m2,建筑面积7863m2,主要包括3个地块(1#、2#、3#地块)。其中1#地块主要建设1栋养殖圈舍和1栋检验检疫房;2#地块主要建设1栋配电房、1栋无害化降解车间及1套粪污处理系统;3#地块主要建设3栋养殖圈舍及1****办公室、会议室、生活消毒区、物质室等)。整个项目配套建设环保附属设施,购置安全自动化养殖、智能化环控、物联网、计算机等机器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存栏当量7500头,年出栏育肥猪15000头的养殖规模,猪幼仔均采取外购。
公示时间:2026年4月5日-2026年5月4日
联系电话:139****4689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