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区200套废旧房屋 |
| 其他资产 |
| **** |
| 4,525,804元 人民币 |
| 0 |
| 2026-04-06 |
| 网络竞价 |
|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市**区200套废旧房屋。 四、拍卖方式:本期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自行在京**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请详细阅读本竞拍须知、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相关附件(特别是《房屋买卖合同》)等准则。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 六、本期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5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 七、竞买人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平台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等情况。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拍卖标的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委托人将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做出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决定。平台将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交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通过京**台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剩余尾款部分买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2日内支付至委托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090********00021806 开户行:****开发区支行 注:买受人需支付成交价款的1%作为本次拍卖的服务费用(由京**台收取)。 十二、违约责任:在京**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拍卖当天交不清成交价款**台使用费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十三、竞买人应在竞拍前自行现场仔细查验标的,一经成交即视作对标的及附属设施现状的认可。 十四、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包括标的现状存在老旧破损严重、房屋开裂、漏风、漏雨、室内低温、玻璃破损等),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五、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的认可、竞拍须知、京**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十六、一经成交需与委托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见附件,合同签署后因房屋漏水、跑水、漏电、失火等造成买受人和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