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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布木特**萤石矿采选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要求和规定,现对**自治区**布木特**萤石矿采选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人士,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布木特**萤石矿采选尾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乌拉苏木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年采选萤石原矿100万吨,开采矿种为单一萤石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主要建设采掘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工程、充填站、废石场、爆破器材库、厂区道路、公共辅助工程以及办公生活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裴斌
联系方式:151****0479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格****公司
联系人:李志宏
联系电话:180****6960
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者直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送至建设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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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