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产业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依法应招必招类)公开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一)比选条件公开比选。本比选项目为﹒****基地/产业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依法应招必招类),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名称:“****基地/产业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依法应招必招类)(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点:**市**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东临青啤大道、南临科源路、西临原**现代、北临**大道)。
(四)项目规模:****基地/产业化项目中属于依法应招必招类的项目(具体数量按实际情况而定)。
(五)代理招标估算金额:****基地/产业化项目中属于依法应招必招类的项目的估算金额(具体估算金额按实际情况而定)。
(六)资金来源:比选人自筹。
(七)比选内容:
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一家依法应招必招类采购代理机构(含招标代理),负责****基地/产业化项目中属于依法应招必招类的项目的采购代理及招标代理。本项目共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间1年。
(八)需提供项目服务内容:
1.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
(1)拟定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备案;
(2)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
(3)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标书代写
(4)抽取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关资****委员会;
(5)组织评标、协助定标,发布中标公告,整理交付招投标过程资料;
(6)协助业主进行合同订立把关等相关的服务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国内招标代理资质及国际招标代理资质。并在人员、技术、硬件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体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货物、工程及服务类招标代理能力;
(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失误、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行为,未受到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资质等相关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九)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国内类似招标代理项目不少于1个,国际类似招标代理项目不少于1个。标书代写
(十)具有甲级招标代理资质。
注:比选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对各申请人进行查询。凡被记录为被执行人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人有权拒绝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四、服务要求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代理要求
1、所有代理招标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代理招标活动中所有公告的发布形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符合比选人要求,采用不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媒介发布信息前应先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招采方式需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比选人的制度和要求,报比选人审批后执行。
(二)评审专家相关要求
1.招标方式评审专家数量要求
(1)项目预算总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时,评审专家人数为不少于五人的单数,其中技术专家不得少于2/3。有业主代表参评的,业主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1/3。
(2)项目预算总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时,评审专家人数为不少于七人单数,其中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有业主代表参评的,业主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1/3。
(3)当项目技术复杂且专业性强的情况下,评审专家中需包含至少一名法务专家。****委员会人数仍需满足本文件第“3.2.1.1条”、“3.2.1.2条”之规定。
(4)单一来****小组专家人数应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确定,确定后需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2.专家选取要求
(1)所有评审专家应由比选申请人从自建库、省、****中心专家库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专家库中选取。其中从自建库或其他非国家官方管理的库内选取的专家应先由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名单及其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其证书、职称文件),由比选人审核****委员会名单。同时一次招标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1/2以上应当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
(2)比选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随机抽选、直接选取等方式选取评标专家。其中直接选取比选申请人需提供不低于实际需要专家数量的两倍的专家以供比选人选择。
(三)评标设施相关要求
1、比选申请人需要能够提供至少一处设备设施齐全且可供比选人使用的评标室。
2、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评标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做到比选申请人与评审专家不在同一房间内部或房间内有能够遮挡视线、隔绝声音的物理隔断。评审室内应有摄像头和录音设备等设备对评审过程全程记录,且记录文件应做到长期留存备查。评审室内还应设有手机存放处和信号屏蔽设备以杜绝串标情况发生。同时比选申请人应在评审时提供评审专家评审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纸、笔、计算器等)。
(四)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进行代理招标活动时,严格保守比选人所有商业秘密。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泄密情况。
五、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资料
请比选申请人按照所列内容,以邮件形式(邮件名为报名比选项目名称+贵公司名称)发送完整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至****@ningjiang.com邮箱,如资料不全,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应按照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
1.2.比选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请注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专用邮箱)
1.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合同)(至少一份)
1.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1.5.近一年财务报表资料
1.6.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比选文件的获取
2.1.资格初审:报名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比选文件,我司会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或微信)。
3.1报名时间:2026年4月4日00:00时至2026年4月13日24:00时。
六、发布比选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建设网(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省**市**大道南一段179号。
联系人:黄雨婷
电 话:028-****2411(转224)
公司电话:028-****2411
传 真:028-****2467
邮 箱:****@ningj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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