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集团****中心2026年度第二批次采办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2026年-2029****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1.****中心提供包括**、**、**、**、**、**、**等7个地区业务外包服务,共享中心按月对提供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业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结算费用。 2.为海油其他内部单位提供业务外包服务,具备海油服务经验,熟悉海油业务。 3.有完善的岗位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等为主的外包服务业务,可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落户办理、后勤支持服务、职称评审等服务。 |
2026年4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应答人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应答人应具备不少于2500人的自有人员服务团队,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支持材料,未提供社保证明文件或提供的社保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规模要求的,视为无效材料。 4、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业务外包服务(含在执行合同)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应答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费率合同,还应至少提供1项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费率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证明文件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提供(2023-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要求利润表中近三年度(2023年-2025年)至少1年营业收入在15亿元以上。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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