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电子产业园项目外接水安装工程采购,使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启动区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外接水安装工程
(二)采购人:****启动区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市松柏片区SE-01-19-04#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67366.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1759.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等。
(四)采购内容:****园区启动区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外接水安装工程拟选取1家劳务供应商。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32452.78元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壮族自****人民政府南面(布山古郡中央文化大街西侧38-2、38-3商铺)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4月7日9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00分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发布。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启动区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递交地址:****市**市****边境产业园****集团项目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9203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895
采购人:****启动区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市**市****边境产业园****集团项目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9203
****园区启动区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