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890
传 真:022-****1890
通讯地址:**市**区****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扩建项目 | **** | **市**区小站镇前营路C栋 | **市******公司 | ****投资500万元于**市**区小站镇前营路天同医养院C栋建设“****扩建项目”。医院设置科室主要有内科、中医科、检验科,医院设置床位20张,日诊疗人数约为20人。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异味,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至活性炭箱吸附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站周边喷洒植物除臭剂以减少恶臭影响。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的浓度及臭气浓度、甲烷最高体积百分数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医院厂界处硫化氢、氨的浓度及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医疗器械清洗废水、门诊废水和生活污水均经化粪池沉淀后一同进入一****设备处理。根据报告表结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处的pH、SS、CODcr、BOD5、粪大肠菌群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CODcr、BOD5、SS床位最高允许排放负荷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电梯电机和室外中央空调机组,室内和室外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根据报告表结论,东、西、北三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市**区天同医养院2号楼、**市**区颐养院1号楼、2号楼、紫淼馨苑3号楼、4号楼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病房内昼、夜间噪声值和其他办公区昼间噪声值,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A类房间昼、夜间要求及B类房间昼间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检验科第一次清洗废水、污泥(格栅废渣、化粪池和污水治理设备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消毒后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直接清运处理,其余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药品外包装及医疗耗材外包装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回收;****管理部门清运。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院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6.****.07-2026.****.1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