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六安-霍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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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政府办
2018-04-16
关于****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效
暂无
关于****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04-1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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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院报来的《****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项目占地4180.18平方米,总投资124.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改建住院楼720平方米,**附属房480平方米,**处理能力20吨/****处理站一座,配套完善供水供电及污染防治工程设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做好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确保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水、大气、噪声、固废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2、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污泥分别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表4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和机构,落实环境管理人员,建立环境保护设施日常运行管护机制,做到人员、经费、物资三到位,确保污染防治工程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发挥环境效益,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污染防治工程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

4、做好环境应急处理工作。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处理站断电、运行不正常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常备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5、强化公众环境权益保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成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大队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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