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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政府办 | ||
| 2018-04-16 | ||
| 关****人民政府“**县落儿岭镇太子庙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有效 | ||
| 暂无 | ||
霍环评〔2018〕21号
关****人民政府 **县落儿岭镇太子庙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人民政府:
《**县落儿岭镇太子庙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地点位于**县落儿岭镇太子庙村 G346 隧道口,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主要对区域内因建设道路导致的生态破坏等现象进行治理,在确保场地结构稳定的基础上,对区域内生态破坏区域进行生态恢复,主要为场地平整及覆土、边坡防护设计、植被恢复、附属工程设计;项目总占地面积 30000平方米,生态护坡建设 1000平方米,客土喷坡 400平方米,客土覆盖 2000平方米,植被恢复 600平方米;修建卵石生态沟 150米,干砌挡土墙 200米;** 300米长人行步道及排水沟;种植草坪15000平方米,种植乔木 385 棵。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如需设置临时施工营地,需合理选址。基础工程应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和雨水冲刷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人员生活污水可依托附近设施或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置,严禁外排。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注意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禁止在裸露地面维修故障机械,防止废油污染地面和渗入水体。物料堆场应远离水体和河道,并采取围堰等防雨水冲刷措施。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物料堆场,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采取覆盖和洒水措施防止施工扬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及时清洗施工、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繁忙路线和居民集中区,弃土运输应覆盖密闭,防止运输途中洒落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做好生态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参与施工的机械主要包括装载机、空压机、挖掘机、推土机、振动夯锤等,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减振、围挡、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居民区、学校、医院、办公区等声环境敏感集中区,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防止扰民。
4、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安排专人定时清理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倾倒。
5、严格落实水土和生态保护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设置必要的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及产生的弃土,临时堆土区边界需设置围挡和临时排水沟。取土场要合理选址,取土完成后,沿取土场设置截排水沟,防治水土流失,并后期绿化恢复。项目整体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覆土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采取压实、护坡等措施防止边坡水土侵蚀,不遗留滑坡、崩塌、塌陷以及泥石流等隐患。
6、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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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