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公司/********公司2026-2027年工程零星材料采购项目第1、3、4、5、6、8、11、12、14、21、23、24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商贸行 响应报价:****736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市好****公司 响应报价:****897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200元。
第4标段:
成交候选人:**县兴华五**电店 响应报价:895448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黎绍珠五金机电行 响应报价:****464.24元。
第5标段:
成交候选人:****经营部 响应报价:758171元 。
第6标段:
成交候选人:****杂店 响应报价:****623.68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经营部 响应报价:****498.76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商店 响应报价:****762.93元。
第8标段:
成交候选人:**市****公司 响应报价:****296.8元。
第11标段:
成交候选人:湘西****公司 响应报价:****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501元。
第12标段:
成交候选人:****金店 响应报价:930681.75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县鑫发五金机电店(个体工商户) 响应报价:950275.05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县南方五金批零部 响应报价:960071.7元。
第14标段:
成交候选人:****建材商行 响应报价:****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市大****经营部 响应报价:****415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经营部 响应报价:****044.0元。
第21标段:
成交候选人:**市**区****经营部 响应报价:****497.8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000元。
第23标段:
成交候选人:****五金店 响应报价:845809.18元。
第24标段:
成交候选人:新****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响应报价:56236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的有效证明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未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周女士、彭女士
电 话:0731-****7152
异议受理机构(部门):****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7151
监督部门:****纪委**省监委驻****纪检监察组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