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器设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为规范询价工作行为,严格依法询价,确保物品质量,合理控制价格,保护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净化饮用水设备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
二、采购招标内容及控制
采购内容:净化饮用水设备一批,具体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净化饮用水设备采购需求》。
控制价:0.6万元。(备注:采用综合固定单价方式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综合总价按实计算;报价包含:材料费、安装费、措施费、运输、垃圾清运、保险、工资、税金、矛盾协调、利润等不可预见的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三、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四、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15:00标书代写
五、开标地点:****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与地点,园部将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质量要求:合格。
使用时间:免费质保期限:一年。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完成后经校方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到位后,凭正规发票,付清货款(无息)。
九、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十、工期要求: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逾期每天罚款合同总金额的1%。
十一、安全责任:****学校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由施工方承担,与学校无关。
十二、对报价人的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釆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一致的;
8、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9、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
十五、违约责任
1.校方对照报价单的品牌、规格、样品、生产日期等要求收货,对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货物,校方有权拒收;若调换货后,质量仍达不到样品要求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2.报价方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提货券供应。每延迟一日,罚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算,延期超过2日,询价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如发现报价方所供物品中有假冒伪劣,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校方诉诸法律,追求赔偿,一切损失均由报价方承担。
4.供需双方如发生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六、安全协议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十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陈姝蓉
手机:178****0965
附件:
****净水器设备采购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