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挂牌价:4186.0万元 | 保证金:1256.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471台公交车辆转让 |
| 标的基本情况:详见挂牌信息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截止日2026年5月13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256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含税成交总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华瑞支行,账号: 8100 0025 7208 0000 01 ),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受让方拒绝签订合同。受让方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将车辆过户或报废注销完成、全部清运结束并将所有手续交转让方存档,转让方在收到全部存档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本次挂牌转让的车辆均以现状转让、现状交付。该批车辆过户或报废注销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物可否过户或报废注销,请受****车管所咨询,转让方只提供相应的手续文书,按照车辆现状进行交付。如手续办理不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因手续办理不成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车辆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并将相关手续资料提交至转让方。受让方在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之日起6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清运结束(所有车辆运离完毕并将场地清理干净),由转让方验收后方可撤场,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需要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受让方从转让方现有停放地点每移出一台车辆应在该台车辆移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相关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提交至转让方。受让方在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之日起6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清运结束(所有车辆运离完毕并将场地清理干净),由转让方验收后方可撤场,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在处理标的车辆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清运过程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10.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标的车辆的保管、灭失等所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的处置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合同的相关约定;如违规处置车辆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损失;如在对转让标的搬运、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状态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及使用性能、状态、付款方式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物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2.本次项目**联交****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 交易编号:长国资〔2026〕078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前审 | |
| 起始价:4186.0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1.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471台公交车辆转让 | 详见挂牌信息 | 详见挂牌信息 | 4186万元 | 1256万元 | 1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zczy.****.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08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终结。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5月08日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交易所有限公司 0731-****0587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中心 ****777016
****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7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471台公交车辆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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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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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41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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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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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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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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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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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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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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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地址) |
**省长****开发区**坡西路352号科技信息大楼3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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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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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 |
****0100MA4T98G62M |
单位性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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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公共交通运输 |
预算形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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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组织形式 |
****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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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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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蒋剑超 |
主要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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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2025年第1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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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的监管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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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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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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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序号 |
挂牌编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辆) |
评估现值(含税) |
挂牌价格(含税) |
保证金 |
备注 |
| 1 |
**** |
****471台公交车转让 (详见附件:标的车辆明细表) |
471 |
3805.09 |
4186 |
1256 |
此次评估车辆燃料类型为电动,生产厂家主要为比亚迪、中车时代及北汽**,其中:比亚迪360台、中车时代91台,北汽**20台,车辆详细情况见附件标的车辆明细表。 |
| 合 计 |
471 |
3805.09 |
4186 |
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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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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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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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截止日2026年5月13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256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zy.****.cn/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5.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含税成交总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华瑞支行,账号: 8100 0025 7208 0000 01 ),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受让方拒绝签订合同。受让方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将车辆过户或报废注销完成、全部清运结束并将所有手续交转让方存档,转让方在收到全部存档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本次挂牌转让的车辆均以现状转让、现状交付。该批车辆过户或报废注销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物可否过户或报废注销,请受****车管所咨询,转让方只提供相应的手续文书,按照车辆现状进行交付。如手续办理不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因手续办理不成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车辆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并将相关手续资料提交至转让方。受让方在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之日起6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清运结束(所有车辆运离完毕并将场地清理干净),由转让方验收后方可撤场,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需要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受让方从转让方现有停放地点每移出一台车辆应在该台车辆移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相关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提交至转让方。受让方在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之日起6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清运结束(所有车辆运离完毕并将场地清理干净),由转让方验收后方可撤场,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在处理标的车辆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清运过程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10.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标的车辆的保管、灭失等所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的处置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合同的相关约定;如违规处置车辆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损失;如在对转让标的搬运、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状态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及使用性能、状态、付款方式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物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2.本次项目**联交****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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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可提供下列证明之一:“公交客运经营许可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或经相关部门核准在法律规定内允许从事“二手车交易”的。 2.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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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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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万恬恬 |
电话 |
0731-****0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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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可提供下列证明之一:“公交客运经营许可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或经相关部门核准在法律规定内允许从事“二手车交易”的。
2.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