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年产杂樟油550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年产杂樟油550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23600
联系电话:0735-****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年产杂樟油550吨)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公司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公司为充分利用木材收购中的樟木树Y材,同意把厂区内一块空地租赁给中辉****公司建设蒸馏提取杂樟油项目。****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年产杂樟油550吨****工业园(******公司厂区内),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为479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蒸馏过程中不涉及化学反应,厂区内不再进行精炼提纯,仅进行油水分离。生产规模为年产樟木油55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依托万华生态板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冷凝废水采用“隔油池+调节池+芬顿氧化反应一体化装置+厌氧池+好氧池+二级沉淀池+砂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后用于原料堆场降尘,不外排;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剥皮、铡木、破碎工序在厂房内进行,采取雾化除尘,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气须采取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 处 理 后,通过(DA001)3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蒸馏、冷凝、油水分离工序产生废气经微负压收集+二级冷凝系统冷凝后,通过(DA002)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厂区内通风,确保厂区内NMHC无组织废气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限值标准要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源采取合理规划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废除尘布袋经****公司处置,除尘灰、炉渣分别收集后外售周边村民作农肥;蒸馏后樟木、树皮和木屑外售******公司制作板材;废机油、废油桶、沾油废手套及抹布属危险废物,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SO2≤1.547t/a 、N0x≤3.314t/a、VOCs≤0.242t/a,总量指****交易所购入,纳入我县总量控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