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港美生物科技(吉林)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项目

审批
吉林-吉林-龙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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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年产5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项目
时间: 2026-04-07 09:39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7日我局拟对******年产5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1984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10号

邮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年产5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项目

**省**市**区****侧

****

**省鸿源****公司

一、****公司位于**省**市**区****侧原吉****公司闲置厂区。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5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0.4%)、10000t/a复混肥和10000t/a掺混肥。

主体工程:利用现有1层钢结构的生产车间建设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生产线,包括1套挤压造粒设备、1套掺混设备,2套包装设备;辅助工程:**30m2化验室位于办公楼(办公楼依托现有),用于化验氯虫苯甲酰胺(0.4%)颗粒剂中氯虫苯甲酰胺药剂含量,产品全分析化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储运工程:依托现有440m2库房分区放置原料及产品;**1座20m2钢结构危险废物贮存点。冬季采用电取暖,生产无需另外供热。本项目未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劳动定员10人,生产时间为每年10月至次年5月,挤压造粒工序年生产3960h,掺混工序年生产3030h,挤压造粒工序与掺混工序为并行生产。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清扫车轮并采取苫盖措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堆放采取防尘布覆盖及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及废弃包装物分类收集至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该项目运营期喷淋废水存于吨桶内,回用于半成品氯虫苯甲酰胺颗粒的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3.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的原料及产品均使用带有内衬的包装袋封口放置,主要为混拌、挤压造粒、筛分、拆袋、投料、计量、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挤压造粒、掺混等工序在配料机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卧式搅拌机、滚筒筛、计量包装秤均采取密闭措施;车间密闭生产,车间内粉尘经集气口顶吸集气收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和车间内粉尘收集后均由脉冲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氨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东、南、西侧)、4类(北侧)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化肥原料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库房,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氯虫苯甲酰胺原药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收集粉尘及地面收集粉尘、喷淋塔集液池底泥、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回用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工作。生产车间、仓库地面、厂区道路简单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企业应衔接排污许可证监测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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