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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江支流**河生态修复及幸福河湖节点建设项目概算的复函
连****服务中心:
《关于请求审批**江支流**河生态修复及幸福河湖节点建设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江支流**河生态修复及幸福河湖节点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3-441623-04-01-979722)概算审核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元善镇**江**两岸。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长约770米。(1)项目范围内河道两侧原有水泥路面滨水步道增加彩色沥青饰面;(2)高压电箱外围增加格栅围挡,格栅上增加生态主体彩绘图案;(3)河****车行道之间原有市政人行道增加石英砖饰面,在车行道方向增加路缘石;(4)增加滨水幸福驿站构筑一座;(5)河道西侧滨水步道与菜地树林间增加弧线造型格栅围挡;(6)沿滨水步道增设园林路灯;(7)在滨水步道原有石护栏上增加铁艺方通,提高护栏高度,以满足安全规范要求;(8)河道西侧两端均有高出滨水步道的墙体及挡土墙,对墙体进行平整处理并增加生态主体彩绘修饰;(9)河道西侧滨水步道南段与**成彩色沥青步道交接处,对原有步道进行拓宽处理,并在路边延续已建成段的挡土墙处理。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46.13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20.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3万元,预备费用11.72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221号)中安排。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江支流**河生态修复及幸福河湖节点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