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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审〔2026〕15号
关于同意变更****
****指导中心)设备更新
项目的批复
****民政局:
你单位申请变更********指导中心)设备更新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本项目更新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515套,淘汰同品目设备515套。其中,****中心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40套、山枣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77套、泉塘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58套、壶天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65套、中沙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44套、育塅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52套、月山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59套、金石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38套、金薮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41套、东郊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41套。变更项目工期为:2026年05月至2026年11月。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为: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45.487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0万元,设备采购145.4875万元,预备费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代码及其它内容仍按**发改审****号文件规定不变。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2026年4月2日
****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