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Buzios11项目行走抱臂式组对滚轮架租赁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Buzios11项目行走抱臂式组对滚轮架租赁服务 |
租赁一套行走抱臂式组对滚轮架,包括1台回转行走驱动滚轮架、1台辅助支撑滚轮架、2台液压顶升组对滚轮架。工件直径范围为:5000~8000毫米(对于此范围内任一直径工件,滚轮架两侧滚轮都能与工件至少保持60°的圆心包角,确保工件回转稳**全); 工件长度范围为:至少能确保两节长度分别为2250毫米和2500毫米的单节筒能装载到滚轮架上并能确保其正常组对、转动。 |
2026.05 |
(1)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a)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或协议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累计1个合同(或协议)的抱臂式滚轮架租赁服务完工业绩。标书代写 (b)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和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和服务内容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甲方签署或盖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确认单”或“完工报告”或“结算单”或“工作量确认单”、或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可以体现该合同信息或合同编号或金额等)、或其他甲方签署或盖章的完工证明文件)。 (c)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d)业绩原件备查。 (e)对投标人设备是否为自有设备无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