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6年****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工作,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324号)和《****关于2026年****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稷牧医发〔2026〕7号)文件精神,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6年****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使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养殖场地理位置示意图。
4.养殖场平面布局图。
5.养殖****养殖场土地证明)。
6.养殖场相关环评手续(环评登记备案表或环评报告)。
7.项目申请书(养殖规模、圈舍面积、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项目效益等)。
8.申报材料及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
9.严禁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项目资金。
二、申报程序
1.实行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养殖场(户)必须在申请期限内提供所有申报资料。
2.申报资料经畜牧股审核通过后,****中心****小组按照 公平公正、择强择优 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实施单位确定之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明细等,****中心****小组审核无异议后,由****下达项目批复文件。
4.项目批复文件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否则中心将另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
三、工作任务及奖补范围
(一)工作任务
2026年省****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的奖补资金为90万元,完成至少6****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建****养殖场不超过1个,规模养殖场不低于5个)。
(二)奖补范围
全县境内**或改扩建粪污设****养殖场(户)。
四、奖补对象、奖补环节及奖补标准
(一)奖补对象
拥有有效工****养殖场(户)。
(二)奖补环节
规模养殖场**或改造升级节水饮用装置、清粪工艺、雨污分流设施,粪污贮存、堆肥及厌氧发酵设施设备,还田利用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养殖场建设固体和液体粪污贮存处理设施设备。支持**或提升改造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贮存、施用以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优先支持堆粪棚和发酵池建设。
(三)奖补标准
根据养殖场规模和设施建设内容进行奖补,规模养殖场单体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养殖场户单体补助不超过1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原则上不支持近三年内享受过粪污******养殖场。
五、实施要求
(一)实施原则
本奖补资金实行 先建后补 的原则,****领导小组验收通过后,方可拨付奖补资金。
(二)建设标准
根据养殖场现有的粪污设施情况确定建设内容:
1. 三防 功能堆粪场:地面混凝土结构,厚度10cm以上; 围墙为 二四 或 三七 砖混结构,高度1m以上,内外侧水泥抹面;立柱采用4寸或6寸钢管架设(或者砖混结构建设);顶棚采用透明瓦、彩钢瓦等,严禁使用聚氨酯等易燃材料。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漏以及坚固耐用的作用。
2.粪污贮存发酵池(生物发酵池):地面混凝土结构,厚度20cm以上;墙体为 二四 或 三七 砖混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内侧水泥抹面并作防水处理,顶部采用预制板或现浇结构。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漏以及坚固耐用的作用,周围设立护栏和警示标志。
3.粪污设备购买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
六、资金管理
资金支出要符合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完成验收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给实施主体。
七申报期限
2026年4月8日至14日
联系电话:0359--****563
联系人: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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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