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区龙景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市**区**镇上山村 | **** | **市****公司 | 该项目(代码:****)位于**市**区**镇上山村。**面积0.3643km2,**标高+542.78m~+280m;开采面积0.3125km2,开采标高+542.78m~+33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与规模为饰面用花岗岩荒料22万m3/a,建筑用花岗岩75万m3/a。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采场、工业广场周边、矿山道路应建设截洪沟,将场外雨水引到场区外排放;建设完善的采场内、工业广场内集水沟,切割凿孔废水、矿坑涌水、淋溶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建设净车出场措施,车轮清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应建设完善的生活污水贮存、浇灌系统。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等工艺,并采取有效爆破期的抑尘措施;凿岩采用湿法作业,采场采取有效的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减轻无组织颗粒物对外环境的影响;碎石、弃土中转场,表土堆场应采取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档,并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毫秒微差爆破、控制药量等低噪爆破方式,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减轻爆破及各类产噪设施对外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弃土、沉淀渣应及时清运并全部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剥离表土应单独堆存并采取有效的防流失措施,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采场、工业广场周边修建截洪沟,强化对废水(雨水)排放、无组织尘控制以及其它生态措施的管理。按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落实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建设绿色矿山。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