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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7 10:20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2024年修订)、《****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关于委托矿产**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赤****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县正通****公司潮洛海膨润土矿等2个企业编制的**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6年度第三批拟同意通过的2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整理中心地质生态环境科(****办公楼511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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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
2个拟通过评审的**生态修复方案名单
| 序号 | 方案名称 |
| 1 | **县正通****公司潮洛海膨润土矿**生态修复方案 |
| 2 | ******公司**王爷府镇大凌沟**萤石矿**生态修复方案 |
附件:
1.**县正通****公司潮洛海膨润土矿**生态修复方案.pdf
2.******公司**王爷府镇大凌沟**萤石矿**生态修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