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烂泥三湾磷矿60万t/a采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县烂泥三湾磷矿60万t/a采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县安乐镇
(4)建设性质:**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磷矿采选项目,生产规模60万t/a,项目**面积1.0579km2,拟用地面积11.2332hm2,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地下开采井巷工程、工业场地、****办公室、爆破器材库、矿石加工区工业场地(选矿厂)、生活办公区、矿石转运场、矿洞机房、井洞工作平台、运矿道路等地面生产配套设施。
(6)投资总额:30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82****7072
联系地址:**县唐家镇红关村8组
邮箱:****@qq.com
三、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省****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工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180****0240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新路6号1栋4层1号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按照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