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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2017.****.01)、****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22)的有关规定,现将**捷力轮毂搬迁(扩能)项目(三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捷力轮毂搬迁(扩能)项目(三阶段)
建设地点:****工业园县城四期组团O03-03-01、O03-05-01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5月5日止(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为宇 联系电话:158****6011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