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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我县陆生野生动物**安全,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我县陆生野生动物**状况及其栖息繁衍规律,研究形成《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再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请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1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县绥安镇**大道西1号****
邮编:363200
联系人:陈志敏 电话:0596-****143
附件:《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再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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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