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关于新建大豆健康食品、大豆粮油加工转化、白桦树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桦甸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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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大豆健康食品、大豆粮油加工转化、白桦树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4-07 10:54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7日我局拟对**大豆健康食品、大豆粮油加工转化、白桦树汁生产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市**大街66****中心

邮政编码:132400

联系电话:0432-****2027(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大豆健康食品、大豆粮油加工转化、白桦树汁生产加工项目

**省**市八道河子镇**沟村

****

******公司

该项目位于**省**市八道河子镇**沟村,中心坐标为 126 度 33 分 27.226秒, 43度 9 分 53.437 秒。项目厂界东侧、北侧为耕地,南侧为林地,西侧****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26042.94㎡,**3座厂房及污水操作间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1902.65㎡。项目**1条大豆食品生产线,年产大豆休闲食品10000吨、大豆素食产品20000吨,**1条复合饮料生产线,年产植物蛋白复合饮料、白桦汁饮品等共30000吨。配套建设1台6t/h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和取暖;日处理污水60m3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加两级接触氧化工艺)、灰渣库、固废暂存间等。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万元,占总投资的2.36%。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环保措施,把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施工场地硬化、洒水降尘;施工废料覆盖防扬尘;使用检测合格运输车辆及高标号燃油;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场地洒水;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产噪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建筑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尽量回填或运至弃土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吹瓶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乙醛的排放浓度、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活性炭正常发挥吸附作用保障达标排放。

6吨蒸汽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烟囱(DA003)排放,锅炉烟气中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及治理措施,确保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乙醛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NH3、H2S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洗瓶废水、设备清洗用水、设备外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排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水接收协议限值要求后经污水管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设置车间布局,对各设备机座进行减振处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废活性炭(HW49)、废试剂瓶(HW49)、废油墨盒(HW12)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密闭包装,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及转运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施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各类一般工业固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确定的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措施落实,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一般固废贮存场地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污水池、危险废物贮存间采取防渗措施进行处理,防渗层底部为抗渗混凝土防渗,顶部铺设2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风险防范措施。厂房、库房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质;危废贮存点采取有效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建立水污染防控体系。

(三)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