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5〕42号)《****医疗机构协议综合清算工作的通知》《****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按病组(DRG)清算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5〕61号)《**市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及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衢医保发〔2024〕66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6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综合清算(绩效评价考核),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综合清算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医疗机构
优秀:****医院。
良好:****保健院等3家医疗机构。
一般:****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
合格:****医院有限公司等16家医疗机构。
具体名单见附件1。
****医疗机构
优秀:**市柯**航埠镇新山村卫生室等12家医疗机构。
良好:**市柯**航埠镇下**村卫生室等29家医疗机构。
一般:**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4家医疗机构。
合格:******公司****诊所等35家医疗机构。
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药店
考核结果根据考****药店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一)A类
**信安慈恩堂****公司双岭南路分店等11****药店。
(二)B类
**健一行****公司****逸群分店等97家医疗机构。
(三)C类
******公司**荷二路店等10****药店。
具体名单见附件3。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夯实医**点管理基础,持续提升经办服务精细化水平,从严规范诊疗服务、医保结算及基金使用全流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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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