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需求方 案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某单位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
采购24台7KW单枪立柱式充电桩,现场需配置电缆、配电柜、底座、桥架等相关设施。 质量要求:①输出电压、电流稳定,充电功率复核国家标准值;②具备过压、过流、短路漏电、防雷、防返接保护、防误触等功能;③支持国标充电协议;④通过3C强制认证,附带完整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检测报告;⑤质保期2年以上,需具备保修铭牌,质保期内负责维护维修。⑥需具备卡片充值系统,与外界独立不联网,不透露位置信息、使用人员和设备信息,且充电桩屏幕具备显示余额功能。⑦需具备未结账禁止拔枪功能。 |
根据实际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及效果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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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经营许可证内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0日。
4.联系人:邱工,电话:180****3870,李工,电话:133****6981。
6.现场勘查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统一组织,勘查所需相关材料见第7条)。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在军****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及处罚范围内。
6.供应商正常反馈意见时,如遭遇不公平、不公正待****管理部门投诉或反映情况。
联系人:戴先生;电话:0580-910601。
7.参与需求对接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有意参与本项目需求对接的单位在场地勘查时携带提供以下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及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