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07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关于《****年产2800万套碟刹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信息公示 | ||
经审议,2026年4月7日,我局拟批复《****年产2800万套碟刹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联系电话:0792-****1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800万套碟刹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石坳乡石坳村12****创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工业园吴都项目区(地理坐标为:E114°36′33.385″,N29°2′15.984″),为改扩建项目,主要改扩建内容有:新增刹车片生产线喷粉工序,新增大排量刹车片生产。运营后形成年产500万套大排量刹车片、2300万套刹车片的生产规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应加强环境管理,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减少物料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喷塑废气(颗粒物、VOCs、二甲苯)、塑粉烘干废气(颗粒物、VOCs),涂胶、热压成型、固化废气(苯酚、甲醛、颗粒物、VOCs)、投料、拌料、抛丸、刻槽、抛光、磨平粉尘(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高温烧结粉尘(颗粒物)、钢背打磨粉尘(颗粒物)、切割粉尘(颗粒物)、食堂油烟(油烟)、激光刻字粉尘(颗粒物)。投料、拌料粉尘经通风透气后无组织排放;刻槽、抛光粉尘、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磨平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房喷塑废气与收集的涂胶废气、热压成型废气、3#厂房喷漆废气、3#厂房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水喷淋+吸附球+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5#厂房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吸附球+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7#厂房喷塑废气与7#厂房收集的喷漆废气一同由水喷淋+吸附球+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7#厂房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酚、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规范设置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中心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走马河。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布袋除尘渣、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漆渣、喷淋塔废液、除油废水残渣、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漆渣、喷淋塔废液、除油废水残渣属危险废物,其他属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或原所有者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及时清运;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安全贮存、转运、处置危险固废,做好相关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且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环境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