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暨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种子采购(水稻种子宜优683、宜优673)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7日 11:26 |
| 预算金额 | ¥20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江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91-****43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佛双路4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1-****4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勐泐大道62号2号楼2单元2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91-****313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水稻种子宜优683、673.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2026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暨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种子采购(水稻种子宜优683、宜优67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水稻种子宜优683品种15000公斤和水稻种子宜优673品种15000公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0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农作物种子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审定制度,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登记制度,农作物品种一经通过审定或登记即确定了品种权属。国家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品种权人可自行组织生产经营或授权委托其他种子企业生产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品种权人的品种进行生产和经营。一经确定采购品种,即确定了对应种子企业,其他种子经销商只能受种子企业委托,在某一特定区域代销该品种种子,无该品种的自主经营权。“宜优683”(审定编号:****),2021年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具备丰产性好、米质优良、适应性强等特性。该品种**生产权、独家经营权归******公司所有,该企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受品种权企业授权委托,****为该品种在**省西双版纳州的唯一授权经销代理商,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该品种正规合法货源。“宜优 673”(审定编号:滇审稻 ****005 号),2011 年获评农业部超级稻认定品种,具备丰产性优、米质优良、适应性强,深受农户认可。该品种生产权及独家经营权归**省**市宜****公司所有,该企业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受品种权持有企业授权委托,****为该品种在**省西双版纳州的唯一授权经销代理商,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该品种正规合法货源。综上所述,“宜优 683”和“宜优 673” 两个水稻品种,均属于特定权属农作物种子,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本项目依法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同时,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情形”之规定,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省西双版纳州**县科技路1号
2026-04-08至2026-04-17
其他: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财政局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镇佛双路46号
联系电话:0691-****43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县**镇景养路85号
联系电话:0691-****12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勐泐大道62号2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069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