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工业软件园观光车(17座)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物资规格
为优化嘉宾体验、提升园区专业形象,匹配“****园区”定位,保障各类接待任务高效有序开展,结合园区实际接待情况,现拟新增采购1辆17座电动观光车作为专用接待交通工具,观光车主要参数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数据 |
单位 |
| 1 |
额定乘员(人) |
17 |
人 |
| 2 |
最大承载重量 |
1445 |
kg |
| 3 |
最大行驶速度 |
30 |
KM/H |
| 4 |
最大爬坡度 |
15% |
|
| 5 |
电机额定功率 |
7.5 |
kW |
| 6 |
电池容量 |
72 |
V |
| 7 |
一次充电续驶里程 |
80-90 |
KM |
| 8 |
一次充电时间 |
8-10 |
H |
| 9 |
制动距离 |
5 |
M |
| 10 |
制动系统 |
四轮毂刹液压制动和独立的驻车制动 |
|
| 11 |
最小转弯半径 |
7.6 |
M |
三、采购上限价:6.72万元(最高限价)
四、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合同价款包含税金及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响应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品牌授权经销许可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由采****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本次采购属于固定资产采购,资产购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待质保期满1年后,根据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4月7日—4月13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1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中心城清**路546****中心14楼(联系人:刘小姐,150****7364),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加急标书代写
(四)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九、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加急标书代写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审表
3.承诺函
4.**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采购人: ****
2026年4月7日